据外交部领事司消息,2023年1月8日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中国政府持续优化外国人来华签证和入境政策,促进中外人员往来。作为临时措施,中国驻外使领馆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5%收取来华签证费。具体情况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咨询。
截至12月8日,已有多个中国驻外使馆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赴华签证规费进行调减,涉及泰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阿塞拜疆、越南、巴林、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斐济、哈萨克斯坦、菲律宾等。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关于对赴华签证规费进行调减的通知
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驻泰国使领馆对赴华签证规费进行调减。对12月11日前已受理的签证申请,按原标准收费。调减后的签证规费表如下: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关于降低签证规费的通知
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对赴华签证规费进行调减,调整后的签证规费表如下:
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关于对赴华签证规费进行调减的通知
为便利中外人员往来,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将对赴华签证规费进行阶段性调减。
对12月11日前已受理的签证申请,按原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