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关于对《飞行数据分析方案实施与管理要求》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明确飞行数据分析方案的要素,界定飞行数据分析方案与安全管理体系的关系,为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提供制定、实施以及评估飞行数据分析方案的指导,民航局飞标司组织修订了民航规《飞行数据分析方案实施与管理要求》。

  修订稿主要从飞行数据应用和管理的角度,强调了飞行数据分析方案作为安全保证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安全管理体系中发挥的数据支持作用;明确了飞行数据分析方案的牵头部门;引入了绿色QAR的概念和实施原则;提供了飞行数据分析事件监控和核心风险先兆指标监控的方法;界定了飞行数据分析方案相关人员的职责和管理依据;删除了具体监控项目和标准。

  现就《飞行数据分析方案实施与管理要求》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征求意见稿可以从民航局官网(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载。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24年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邮件或传真反馈。

  联系人:孙群

  电子邮箱:sunq@mail.castc.org.cn

  电话:010-64091459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飞行数据分析方案实施与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docx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