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局督导辖区机场协同地方政府构建净空治理合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航局、中南局净空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做好辖区机场净空风险源及空飘物管控,湖北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净空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持续督导辖区机场协同地方政府构建净空治理合力。

  湖北监管局督促辖区各机场按照《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主动对接地方政府,构建净空协同管理机制,修订完善地方净空保护法规。目前,鄂州机场已对接鄂州、黄石、黄冈市,发布《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范围及有关事项的通告》和《机场净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荆州机场已对接荆州市发布《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武汉、宜昌、十堰机场的《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发布征求意见公告;襄阳、恩施机场的《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

  针对辖区存在的净空安全风险问题,湖北监管局要求:一是各机场要对机场净空联防联控机制进行梳理完善,并创新和加强净空保护宣传,提升净空应急的处置效能和净空保护的群体意识;二是要强化空飘物扰航事件的协同处置,空飘物风险较大的机场要提请地方政府关注、解决机场存在的净空安全隐患,建立净空违规事件协同处置机制;三是要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低慢小”空飘物的管控,规范日常巡查记录,持续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确保机场净空安全。

  下一步,湖北监管局将持续跟进辖区机场净空保护法规的修订发布与执行落实情况,持续督促辖区机场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同联动,厘清各方职责边界,共筑净空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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