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行委员被任命为国际民航组织空中航行委员会主席

11月1日,国际民航组织第230届理事会第2次会议任命中国提名的航行委员梁均荣为新一届空中航行委员会(以下简称航委会)主席,任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这是中国籍航行委员首次担任该职务。

航委会根据《芝加哥公约》设立,是理事会下设的技术委员会,由各缔约国提名的具有相应资历和经验的19名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国际民航技术标准和其他规范,就空中航行问题向理事会提供意见。航委会主席负责履行理事会分派的职责任务,按照授权履行召集航委会会议、向理事会提交航委会的提案、就航委会的任务与秘书处协调、定期与理事会磋商并通报发展情况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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