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顺利完成使用许可变更审查

    为深入贯彻《中国民用航空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推动新疆民航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民航局宋志勇局长关于乌鲁木齐机场转场投运工作的批示要求,根据《运输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实施细则》有关规定,4月9日至10日,民航局机场司牵头各有关司局和新疆局组织开展乌鲁木齐机场使用许可变更现场审查工作。新疆机场集团公司、新疆空管局、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分公司及有关单位参加现场审查。 

    民航局高度重视乌鲁木齐机场转场投运工作,提前谋划、周密部署,选派业务部门骨干及行业专家组成投用综合督导、综合安全、运输管理、航务管理、飞行区安全、目视助航设施、应急救援、航空安保、空管管理等9个审查组,采用“许可审查+投运督导”并行模式,对乌鲁木齐机场转场投运工作准备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和督导。 

    各审查组深入机场一线保障部门,通过实地检查、人员问询、召开小组会、查阅台账等方式,对机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队伍配备、设施设备运转、各类文件及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系统性检查。现场审查工作结束后,审查组召开通报会,向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和新疆空管局通报了审查意见,并要求机场管理机构高度重视机场使用许可管理有关工作,清醒认识乌鲁木齐机场运行安全面临的形势,持续夯实新疆机场高质量发展基础,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推动运行安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和新疆空管局表示,将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并报新疆局审查复核,复核合格后民航局将完成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使用许可证变更工作。

    作为转场投运前的关键环节和机场投入运行前综合保障能力的总体把关,本次机场使用许可变更审查的顺利完成,标志着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正式具备转场投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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