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最新通报,9月4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8起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 自9月1日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查处23起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
典型案例1
9月4日中午12时30分,上城区公安分局合成作战中心无人机管控岗发现城市阳台有无人机飞行,马上同步视频研判岗对可疑人员进行排除,同时指派新城派出所地面巡逻人员赶往城市阳台进行查找。
12时36,民警将涉嫌违规飞行人员带往派出所进行调查。
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并责令改正。
典型案例2
9月4日下午,临安区公安分局锦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临安锦城街道某工地疑似违规飞行无人机,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当场查获无人机和操作人员刘某。
经查,刘某在明知杭州全市禁飞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抱有侥幸心理,进行无人机飞行。
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并责令改正。
典型案例3
9月4日上午,桐庐县公安局瑶琳派出所接到预警,桐庐县瑶琳镇天洞山景区内有人使用无人机在禁飞区域航拍。
接警后,派出所警力立即到现场寻找,发现人员已离开。经查,是一名男子携带无人机设备,到天洞山景区违规拍摄风景。随后民警联系该男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男子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并责令改正。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做到在规定时段(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不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
禁飞期间,杭州警方将全面开展无人机预警、反制、查控工作,加大对无人机等违规飞行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