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呼和浩特海关获悉,12月22日至23日,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对包头航空口岸进行验收。经评审,包头航空口岸通过现场检查验收,“客+货”监管场所共同落地,标志着继呼和浩特航空口岸、满洲里航空口岸、海拉尔航空口岸、鄂尔多斯航空口岸后,内蒙古自治区的第五个航空口岸正式对外开放。
包头航空口岸于2016年8月经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批准临时对外开放,相继开通了蒙古乌兰巴托,泰国曼谷、甲米、普吉岛、芭提亚,韩国仁川,俄罗斯伊尔库茨克,柬埔寨暹粒、金边、越南芽庄、河内及中国香港等12条国际及地区航线,共保障国际及地区航班起降1263架次,出入境人数130471人次。
为保障包头航空口岸顺利通过验收,包头海关积极参与包头东河机场国际航站楼改扩建工程,规划设计并顺利完成海关监管区域、业务用房、监控网络系统及设施设备等建设。同时,包头海关加强海关信息化建设,在包头航空口岸打造了卫检智能查验通道、负压隔离区及监控指挥系统等多系统互联互通的监管模式,为实施智能化监管、建设智慧口岸打下坚实基础。
包头航空口岸开放后,以满都拉陆路口岸为支点,以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跨境电商综试区为牵引,以航空口岸为联动,构成层次分明、错位发展、纵深联动、综合优势的口岸发展新格局,有力助推包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侯雪参与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