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机场净空保护?哪些物体可视为机场净空障碍物?净空保护区内禁止哪些行为?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我省发布了《关于发布全省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及净空保护相关管理规定的公告》,对机场净空保护具体区域、禁止活动等做了明确规定。
明确净空保护区域
依据《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和净空关注区域。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为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区域加上适当的面外区域,一般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
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我省此次明确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主要涉及太原市、晋中市、吕梁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其中,太原市重点区域包括: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清徐县全域,阳曲县的杨庄村、宋川村、田庄村、石家庄村、赤泥社村、西坪村、柳林村沿线以南,古交市的老书寺村、楼岭村、嘉乐泉镇、镇城底镇、马兰镇、南头村沿线以东南。
长治王村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主要涉及长治市、晋城市。大同云冈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主要涉及大同市、朔州市。
吕梁大武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主要涉及吕梁市。
忻州五台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主要涉及太原市、忻州市、阳泉市。临汾尧都机场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主要涉及临汾市、晋城市。
运城张孝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主要涉及运城市、临汾市。朔州滋润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主要涉及朔州市、忻州市。
保护区内这些事儿不能做
飞机在空中处于高速运行的状态,任何微小的影响都有可能造成机毁人亡的灾难性后果,特别是在飞机起飞、降落时,确保机场有一个适航、安全的“干净空域”尤其重要。在这块“干净空域”内,对高大建筑、漂浮物、烟雾、粉尘、灯光、施工机械、车辆、鸟类甚至电磁环境等都有严格的限制。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我省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部分活动,这些活动包括: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标准,修建超高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搭建超高施工塔架等设施、设备。禁止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禁止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机组成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禁止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禁止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禁止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风筝、无人驾驶航空器和其他升空物体,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禁止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禁止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升空的爆竹、烟花、焰火等。禁止使用激光笔照射飞机。禁止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活动。
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最高罚10万
如今,无人机已然成为新一代摄影爱好者的新宠。城市中,也常常都能看到这样的场景:无人机拍摄爱好者三五成群遥控着仪器,无人机在空中飞出优美的线条,还能进行实时拍摄,引人注目。然而,一些无人机越飞越高,越飞越“任性”,给航空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我省对“低慢小”航空器也做了严格规定。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这类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行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受到处罚。根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应当依法经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批准;从事热气球、飞艇、滑翔机及动力伞等飞行活动,应当依法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批准;飞行活动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还应当取得民用机场所在地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升放人应当现场专人监控。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审批机关报告。
使用激光笔照射飞机的,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民航机场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经审批或者未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实施飞行活动的,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民航机场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产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者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和使用障碍物标志和障碍灯的,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民航机场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其他仪器、装置,干扰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由民用机场所在地无线电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依法吊销其电台执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