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中国东方航空MU5735航班在广西发生坠机事故,机上123名乘客和9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然而,就是在这样重大的空难面前,却有人借此进行灾难营销。
空难当天,山西某房地产公司竟然制作了含有航班失事元素的微信单图广告,并发送至工作群,要求群内员工转发。 广告发布后随即在网络发酵,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
随后,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房地产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决定。
涉案房产公司竟然不服这一处罚决定,将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
东航MU5735航班发生坠毁事故,令人痛心,这对航班上的旅客、机组人员及其家庭来说更是猝不及防的噩耗。社会公众对事件的关注和对当事人及家庭的同情是真诚情感的流露,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涉案公司的涉案广告中虽有盼望亲人平安归家之意,但广告右上部分有公司正在销售的房地产销售项目名称,广告下部标示有“阔景美宅”“联系电话,营销中心地址、开发商名称”及“本广告图片及内容仅供参考,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政府的最后批文及签约文件为准”等用语,涉案广告并非属于在社会危机时刻关切之心的表达,而是借助公众对东航MU5735客机失事的关注度进行商业营销的宣传行为,客观上对事件当事人及亲友的悲痛之情和社会公众的真诚同情造成了情感伤害,严重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遂作出上述判决。
内容来源:晋中法院、法治日报、《法制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