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浦东新区政府、闵行区政府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关于支持民用大飞机高端产业链发展促进世界级民用航空产业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多项补贴政策:
到2026年,国产民用大飞机生产能力大幅提升,上海新增引育大飞机高端产业链重点企业60家以上,大飞机产业链本地配套供应商及合作单位达到150家左右,实现新增投资700亿元以上,大飞机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左右。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大飞机配套,支持配套企业与链主企业联合开展产品研发、试验、试制,最高可按核定项目总投资的30%比例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达1亿元。
对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的企业,单个证书给予最高达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支持金额最高达500万元。对取得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补充型号合格证(STC)的企业,单个证书给予最高达2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支持金额最高达1000万元。
推动取证产品进入大飞机批产供应链目录,对于符合条件的首台(套)产品,最高可按经核定合同订单金额的30%比例支持,单个产品支持金额最高达2000万元。
对购置设备、软件等投入,按核定项目总投入1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达1亿元;或按项目贷款、融资租赁产生的实际利息给予贴息,单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达1500万元。支持智能工厂能级提升,按照评定能级分类支持,单个工厂支持金额最高达1000万元。
符合条件的大飞机配套企业因开展科技攻关、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进行的银行贷款,在经认定且符合贷款贴息政策的前提下,按照核定支付利息的20%至50%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每年度支持金额最高达1500万元。
鼓励央企联合地方及各类资本共同设立大飞机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投资从事大飞机关键配套产品研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