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22〕3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民航局关于民航发展基金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6〕362号)等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资金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具体见附件。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转移支付项目代码:10000016Z165060100005。中小机场补贴项目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4航线和机场补贴;基建贷款贴息项目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99其他民航发展基金支出;特殊国际航线补贴项目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4航线和机场补贴;支线航空补贴项目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4航线和机场补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7通用航空发展;安全能力建设专项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6903民航安全。
上述支出列入2023年预算,请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请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资金预算表
2.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提前下达项目绩效目标表(中小机场补贴)
3.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提前下达项目绩效目标表(基建贷款贴息)
4.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提前下达项目绩效目标表(特殊国际航线补贴)
5.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提前下达项目绩效目标表(支线航空补贴)
6.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提前下达项目绩效目标表(通用航空发展)
7.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转移支付提前下达项目绩效目标表(安全能力建设)
财 政 部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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