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办法》,西北局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加强非经营性通航飞行活动的源头管理,近期要求辖区相关单位持续深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政策宣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辖区各单位认真再次组织学习《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办法》,根据民航局加强非经营性通航备案管理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把握政策要点,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加强计划审批,形成工作合力。民航空管部门要把好审批关口,加强对申请人主体资质的核查;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成员单位规范备案;技术支持单位要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加强备案工作的技术指导,解决技术难题。三是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安全合规。西北局相关业务部门和各监管局要加大备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严格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提醒警示,引导通航活动主体依法开展非经营性通航活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严守安全底线,持续加强对非经营性通航主体的监督检查。
下一步,西北局将持续落实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监督,规范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备案,推动西北地区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