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机构认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公司、各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局属各单位,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各检验机构、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机构行为,提升检验工作质量和效率,机场司组织对《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机构认定办法》(AP-137-CA-2015-01)进行了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并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机场司联系人邮箱。

  机场司联系人:俞亚瓅,电话010-64092811

  联系人邮箱:yl_yu@caac.gov.cn

  民航局机场司

  2022年9月9日

附件: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机构认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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