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关于征求《民用航空通信监视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修订草案意见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空管局、各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各运输(通用)机场公司,飞行学院,校飞中心:

  根据年度法规标准工作安排,我办组织完成了《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CCAR-115TM-R2)配套规范性文件《民用航空通信监视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的研究与编制工作,现就修订草案(详见附件)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请各地区管理局收集辖区各监管局和各机场公司意见和建议;民航局空管局收集各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的意见和建议;其他单位收集本单位相关部门意见。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后反馈我办。

  文件请于民航局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caac.gov.cn/HDJL/YJZJ/。联系人:张沁,电话:010?-64091944,传真:010-64091944。邮箱:zhangqin@caac.gov.cn

  空管办

  2022年9月6日

附件:
《民用航空通信监视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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