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管理工作,我司启动了《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管理程序》(AP-45-AA-2008-01R3)修订工作,组织编写了《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管理程序》修订草案,现征求公众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此外,任何个人对该修订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反馈至适航审定政策专用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管理程序修订反馈意见”。
附件: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