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至30日,民航涉外法治研讨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国际航空法研究联盟在会上正式成立。本次研讨会以“民航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为主题,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民航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服务全面建设民航强国,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完善全球民航治理。民航局总工程师殷时军、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事务与对外关系局局长黄解放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上致辞。
本次研讨会分为“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与民航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十四五’国际航空运输发展的相关法律问题”“营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环境”“智慧民航建设的法治问题”“国际航空法与全球民航治理”“国际民航法与我国国内法的衔接”等6个单元,150名与会专家、从业者围绕不同单元主题展开研讨,为加强新时代民航涉外法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会上成立的国际航空法研究联盟由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联合多家高校、学术团体、科研机构共同组建,旨在为各研究机构搭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交流平台,整合研究资源,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为民航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和国际合作提供更全面、更高层次的服务。
殷时军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民航涉外法治与民航国内法治相互促进、相互支撑,为民航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通过把国际民航法规标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完善民航涉外法律规则,积极参与完善国际民航公约体系,及时依法调整抗疫政策,民航涉外法治工作为民航安全发展、民航全方位对外开放、提升民航全球治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当前,我国已开启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新征程,加强民航涉外法治建设,是立足中国民航历史新方位,服务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由之路;是妥善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新挑战,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民航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是开拓全球民航治理新境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
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好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工作,开创民航涉外法治工作新局面”,殷时军强调,下一步,要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不断增强涉外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和使命感。要统筹民航国内和国际两种规则,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做到坚持守正创新,完善涉外民航法律规则;坚持互利共赢,加强民航国际法治合作;坚持统筹推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要统揽涉外法治研究和实务工作人员两支队伍,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工作,大力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完善民航法治国际传播体系。
此次研讨会由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与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委员会、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共同主办,黑龙江省机场集团协办。民航局相关司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局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有关部委、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机场集团、国内外航空公司、航空制造企业、航空物流企业、教学科研机构、法律实务部门等的多位领导、专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