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中国民航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

  近日,民航局发布了《中国民航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民航规〔2021〕30号,以下简称《评审规则》),自2021/22年冬春航季起施行。为便于行业内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一直是民航主管部门审批国内(不含港澳台,下同)航线航班的具体依据。目前实施的《评审规则》由民航局于2018年11月修订出台,近三年来,《评审规则》对规范国内航线航班经营许可审批、提升枢纽集散功能、支持北京“一市两场”建设等起到了重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国内航空运输发展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民航局及时出台了助企纾困的航线航班管理政策,国内航空运输市场迅速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需要在规范性文件中得到进一步固化;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激发国内航空运输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国内超大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也有必要对现行《评审规则》做针对性的修订。

  二、修订内容

  (一)固化疫情爆发以来行之有效的改革政策

  1. 按照已实施的货运航线航班优化政策,将所有货运航线航班许可改由民航局管理,航空公司仅需一次申请即可获得全部国内货运航线许可,同时简化航班计划程序;取消北京两场货运航线航班安排的限制,航空公司可根据需求和保障情况自行安排两场航班。

   2. 按照2020/21年冬春航季政策调整情况,取消核准航段的航班总量限制,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均可申请新增航线经营许可或增加航班量,每家航空公司在每条核准航段上可申请每周14班(如涉及机场保障资源大幅提升等情况可特殊考虑)。

  3. 按照2020/21年冬春航季政策调整情况,继续降低中小机场直达北上广航线的准入门槛条件,由定量表述调整为定性表述,以便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航线范围。2021/22年冬春换季时,此类航线范围延续2020/21年冬春航季换季政策,将标准保持为旅客吞吐量100万人次以上机场。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凸显考核导向

  1. 调整重要指标权重。将“公司原因征候万时率”权重由15%提升至20%,维持“公司原因航班不正常率”30%的权重,进一步凸显航空公司安全和航班正常管理成效的重要性。

  2. 明确定量考核标准。对于涉及北上广航线航班申请,参照以往“五率”得分情况,将“‘五率’积分达到行业中位数”的条件调整为“‘五率’需达到积分85分或排名中位数以上”,航空公司得分与中位数排名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便于预先把握达标要求,提前开展工作提高航线航班运行品质。同时认定“五率”积分排名后三位的航空公司不符合许可条件,强化监管措施。

  3.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考核。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偏远地区出行需求、确保行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针对随意停航独飞航线、虚报航线经营许可申请、因运营不符合要求被注销航线经营许可等情形设定了“五率”的扣分要求,引导航空公司主动提升航线编排准确性和航班运营稳定性。

  (三)细化个别条款,实现精准监管

  1. 不再允许置换航线。考虑到核准航线已取消总量限制,直达北上广的中小机场支线亦降低了准入门槛要求,为确保航线准入的公平性和落实各项限制措施的有效性,不再允许航空公司通过置换的方式获得航线经营许可。

  2. 规范加班和临时经营。根据近两年受理加班情况及公司反馈建议,结合航空公司临时动态调整航线需求,细化明确加班和临时经营航班的条件及要求,以便实际操作。

  3. 淡化“一市两场”差异。考虑到大兴机场转场工作已基本完成,国内“一市两场”安排已有成熟经验,淡化同一城市两个机场的政策差异,遵循“同一市场”原则实施宏观调控。

  (四)简化审批流程,实现航班计划全流程自动备案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在航线航班管理系统进一步升级改造的基础上简化航班计划备案审批流程,进一步推进航线航班管理系统与预先飞行计划系统的实时自动对接,全面实现航班计划通过系统自动备案,减少人工审核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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