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开展机务维修人员薪酬体系首批试点改革工作

  6月10日,民航局正式启动机务维修人员薪酬体系试点改革工作并发布《航空公司机务维修人员薪酬推荐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薪酬推荐体系》”),长龙航空公司作为率先开始探索机务薪酬体系改革的航企,与春秋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单位。此次试点改革工作根据《关于提高机务维修人员职业满意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开展,是民航局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关爱专业技术人才,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进一步举措之一。

  合理的薪酬体系是提高机务维修人员职业满意度的核心,也是促进机务维修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培育工匠精神的基础。《薪酬推荐体系》根据机务维修人员在保障飞行安全中的价值、贡献和工作特点,充分考虑工作性质、人员技能、工作时段、外界环境和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将其薪酬体系分为基本工资、错时激励、环境补贴、绩效考核四部分,力求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价值和贡献。

首批试点改革工作基于公司自愿、局方指导原则,将以《薪酬推荐体系》为参考,按照制定具体方案、模拟核算、组织实施、效果衡量的步骤,在民航局专项工作组指导下稳步开展。

作为民航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机务维修人员职业满意度不局限于规范薪酬体系,还包括规范疲劳管理、生产保障、后勤支援、奖惩制度等各方面。民航局鼓励其它航空公司自行组织开展相应改革工作。2021 年底前,民航局将对各航空公司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组织进行全方位评估。

此前,长龙航空公司已成立由公司董事长作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建立“点-线-网-面”机务维修人员职业满意度提升长效机制,其中包括20项满意度评测标准和21项任务工作要求,以切实落实《指导意见》,提升机务维修人员职业满意度,同时对公司飞行安全、效益、发展形成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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