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航局网站消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经民航局党组研究,对川航“5.14”事件调查工作中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川航“5.14”事件调查组记集体二等功,对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曾繁舸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月19日至2月24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认为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民航局人事科教司负责接待来信、来电或来访,公示电话:010-64091616。
2018年5月14日,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空客A319-133/B-6419号机执行3U8633重庆至拉萨航班,机上共有旅客119人,机组9人。飞机在9800米巡航高度、B213航路MIKOS西侧约2.2海里处,驾驶舱右侧风挡突然爆裂脱落,飞机失压,旅客氧气面罩脱落,机组宣布Mayday后紧急备降成都双流机场安全落地。
事件发生后,中国民航局迅速成立了“5.14”调查组,具体调查工作由西南局组织实施。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的相关规定,事件信息通报了航空器设计制造国法国,法国航空事故调查分析局(BEA)、欧盟航空安全局(EASA)、空中客车公司(AIRBUS)和法国圣戈班集团公司叙利工厂(SGS)的授权代表和技术顾问参加了调查。
“5.14”事件调查工作是以西南局为主进行的第一次国际调查,在多个方面检验了西南局长期开展的调查员队伍能力建设工作,同时也锻炼和提高了调查员的实战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