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撤销中国散客免签政策

 近期,突尼斯政府进一步明确中国公民持因私护照入境签证政策,具体如下:

    一、对10人以上中国公民团体游客免签,入境时需提供已付费至酒店的酒店订单(Bon-voucher)和与在突停留期相符的往返交通票证。其中,酒店订单如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需确保费用已付至酒店。

    二、对经突中转搭乘突尼斯航空(TUNISAIR)赴利比亚等部分非洲国家的中国游客、专家、商务和技术人员,可在突边境口岸申办停留期为1-2天的过境签证,需提供身份证明(任职证明等)、已付费至酒店的酒店订单(Bon-voucher,具体要求同上)和机票行程单。

    三、10人及以下团体游客、散客或因其他目的来突人员须提前向突驻当地使领馆申办签证。

    驻突尼斯使馆提醒广大中国游客,在突旅游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和民族习惯,树立文明出游意识,注重礼仪,举止得体,入乡随俗,保护生态环境,珍爱文物古迹,时刻展现中国游客良好形象,并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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