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航集团”微信公众号消息:
自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以来,在法院的监督下,经依规公开遴选,确定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信托受托人。至今日,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已依法成立。同时,海航集团等321家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确认!
至此,海航集团相关破产重整案四个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
自2020年2月29日联合工作组成立,历经两年多,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基本结束,衷心感谢各方对海航集团风险处置工作的支持!
2020年2月29日,海航集团成立联合工作组,处置集团风险工作。
2021年10月31日,海航破产重整计划获批。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经依规公开遴选,确定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信托受托人。
2021年12月8日起,海航航空主业引战企业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移交至战略投资者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机场板块引战企业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利则移交至战略投资者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