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昆明航空发布关于调整国内客票退改签规则的通告称,为提升旅客服务感知,降低航班虚耗风险,结合公司销售业务不断发展,经研究决定,自3月24日(含)(销售日期)起,优化调整公司国内客票自愿退改规则,执行新的国内客票运输使用条件(202303版),此次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自愿退改规则中“阶梯费率”时间段划分。原退改规则中的“72小时”时间节点调整为“48小时”,其他时间节点不变。调整后的时间段划分具体为:航班规定离站前7天(168小时)(含)之前、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天至48小时(含)之前、航班规定离站前48小时至4小时(含)之前及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小时之后。
二、调整部分舱位变更手续费及退票手续费的费率标准。调整后的退改手续费执行标准详见购票界面。
三、新的国内运输客票使用条件(202303版)适用于2023年3月24日(含)之后首次填开的国内客票,以及2023年3月24日之前销售并在2023年3月24日(含)之后进行变更且产生新票号的国内客票,在此日期之前销售的客票仍按原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