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协与国际民航组织继续在全球航空危险品运输标准方面加强合作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简称“国际航协”)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继续在制定和实施全球航空危险品安全运输标准方面的长期合作。在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胡安·卡洛斯·萨拉萨尔(Juan Carlos Salazar)访问国际航协日内瓦执行办公室期间,双方达成共识,签署继续加强合作的协议。

1956年,国际航协发布第一份航空危险品运输指南,此后持续更新和制定标准。1984年1月通过的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8,在监管层面上对这一议题形成更为正式的做法,概述了国际危险品运输的广泛原则。《航空危险品安全运输技术说明》扩充了附件18的基本规定,并涵盖国际航空安全运输危险品所需的所有详细说明,为各国的相关检查和监管提供了指导。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在政府一级商定的技术性指导说明,国际航协与航空业携手制定适用的实用工具和操作建议,并最终定稿为《危险品条例》发布,成为适用于整个价值链的全球标准,面向制造商、托运人、航空公司、货运代理和地勤人员。条例包括执飞航司变更、支持文件、工具、指南和说明,对于飞机上危险品的安全验收、检查、处理和运输采取实用、一致的方法至关重要。

国际航协理事长威利·沃尔什先生(Willie Walsh)表示:“由于严格遵守全球标准和指南,危险品的安全运输已形成共识和通行实践。今天我们双方达成的协议确保了危险品将继续按照全球适用的最高标准进行处理。为此,国际航协将继续与主要利益相关方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全球一致和切实可行的危险品监管运输方法。赋能供应链更为高效与稳健,同时确保安全仍是第一要务。”

编者注释:

▪ 国际航协在世界各地共拥有320家成员航空公司,其定期国际航班客运量占全球的83%。

▪ 关于航空运输危险品定义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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