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
规划提出,到 2025 年,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商贸、物流设施更加完善,国内外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流通业态模式更加丰富多元,流通市场主体更具活力,交通承载能力和金融信用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流通成本持续下降、效率明显提高,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显著提升。
展望 2035 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形成覆盖全球、安全可靠、高效畅通的流通网络,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对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高效支撑,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保障。
《规划》提出,发展有序高效现代流通市场。着眼商品和资源低成本、高效率自由流动,健全统一的市场规则和制度体系,构建类型丰富、 统一开放、公平有序、配套完善的高水平现代流通市场。推进商 贸市场、物流市场和交通运输市场融合联动、有机协同,充分释放各类市场活力。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流通领域信用治理,强化流通领域金融有效供给和信用支撑保障。
《规划》还提出,加强流通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分析市场结构,依法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地区不得要求连锁经营等流通企业在本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市场主体,不得对未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市场主体的连锁经营企业在给予补贴补助等惠企政策时采取歧视做法。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良性发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建立健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合规自律机制,促进流通企业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