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全国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法规

1月3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官网上发出公告:《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建立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建设低空飞行服务平台、拓展产业应用领域等多方面提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针对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多处制度创新,全力保障低空经济“飞得起、飞得稳、飞得好”。

根据《深圳市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到2025年深圳低空经济产业要大幅向前迈进,预计全市载货无人机商业飞行突破300万架次/年,链上企业突破1700家,产值规模突破1000亿元。

从去年开始,深圳低空领域“大事件”频登热搜。《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的发布是为低空经济“腾飞”铺平法治跑道,这也是全国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促进专项法规。

据了解,《条例》在起草阶段时,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展开系列调研,调研报告显示,深圳已经形成较好的低空经济产业基础,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生态链。2022年,深圳无人机产业产值近750亿元,占全国七成,其中消费级无人机占全球70%的市场份额。

调研过程也发现,作为一个新兴领域,无人机产业还面临顶层制度保障缺失、空域资源申请繁琐、政府部门职责不清、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而法治则是低空经济发展最有力的保障。《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的公布,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中可能遇到协同、管控、标准、监管等一系列问题指明了方向。

为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条例》专门建立两个机制。

一是要求市政府建立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明确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工作的职责分工,规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承担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协调机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建立职能清晰、高效便捷、协同配合、适应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促进工作体系。

二是要求市政府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建立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协调解决本市低空飞行领域的空域划设、飞行活动监管等重大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条例》,力求破解无人机空域使用的管控存在“无法可依”、低空空域资源利用不足、低空运行和保障服务需要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以立法助推深圳低空经济产业“高飞”。在专项法规、财政、金融、人才、知识产权、土地供应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下,低空经济正在深圳加速“起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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