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公安查获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这是自低空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运行以来,嵊州公安对无人机“黑飞”开出的首张罚单。
10月19日晚上7时30分许,嵊州巡特警大队队员根据无人机管控平台预警,在普田大道和规划六路交叉口附近查获一架未经实名登记的无人机。经调查,当事人陈某在未实名登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规飞行。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给予陈某责令停飞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出行游玩携带无人机拍照、录制视频成为大众消费娱乐新潮流,但是在使用无人机的时候要注意,2024年1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进行飞行活动是违法行为。
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飞行管控通告规定,不在管控区域和时段内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针对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嵊州公安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