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至18日,海南文昌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

1月16日至1月18日期间,海南省文昌市政府决定加强文昌市所辖空域管理。

1月16日起至1月18日12时止,文昌市全市行政区域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

期间,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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