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田径项目比赛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确保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田径项目比赛期间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障现场人员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按照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小慢”航空器管理的通告》和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开幕式及排练期间活动安保工作要求,自2022年8月12日0时至8月16日24时,玉溪高原体育运动中心主体育场为中心半径2公里周围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制区。
管控期间管控区域内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小慢”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如有飞行需要,应当向南部战区空军航管处申报批准,并向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书面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必须听从指挥。
临时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低小慢”航空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