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处罚的《结案通知书》

每经 AI 快讯,超卓航科 10 月 13 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的公告》2024 年 10 月 12 日,超卓航科、李光平先生、李羿含先生、王诗文先生和蒋祺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 : "经审理,我们认为,但属初次违法,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平、李羿含、王春晓自筹资金先行垫付相关被划转款项,并承诺承担未追回的款项部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蒋祺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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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蔡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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