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公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下称《工作计划》),共42件立法项目列入计划。

    《工作计划》显示,2025年度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36项,其中包括3项继续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9项初次审议项目、24项预备项目。2025年度省政府规章项目6项,其中继续推进项目2项,新制定项目3项,预备项目1项。另外,还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上级有关部署,开展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工作。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立法项目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紧扣中心大局,突出立法重点。为扩大内需,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增强创新动力,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等被纳入《工作计划》,助力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广东省低空经济发展条例草案、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等被纳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通过立法引导和规范新兴领域发展,推动产业升级。

    此外,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保障,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搜寻救助合作条例草案、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条例草案等被纳入《工作计划》中,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海上突发事件协同救援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

    记者还注意到,在省政府规章项目方面,计划新制定《广东省侨批档案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办法》《广东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和《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

    《工作计划》强调,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对地方性法规案,要严格按照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5个月前将草案送审稿上报省政府;特别重大、复杂的,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晚于该项目初次审议4个月前上报。对省政府规章,要抓紧按要求组织起草,于2025年9月底前向省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记者 李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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