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陈荞
1月23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该厅于近日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4837万元,支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租赁航空救援飞机、直升机和无人机,开展日常巡护、火情监测预警,以及火情早期处置、火场侦察、火灾损失评估等工作。
根据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2021年印发的《中央补助地方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补助资金按照租机费用一定比例确定。具体补助比例为:内蒙古、黑龙江、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新疆10个省中央补助比例80%。
该《规定》明确,省级应急管理、林草、财政等部门要根据本省森林草原消防工作实际和财政情况,制定本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工作方案和年度租机计划,对供机方飞行作业绩效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及时、有效、安全开展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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