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1月4日至30日,无人机玩家注意了

为维护2024年“观鸥季”期间的公共安全尊重红嘴鸥的自然习性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的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转自:昆明警方发布

OCR: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维护2024年“观鸥季”期问的公共安全,尊重红嘴 鸥的自然习性,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的违法违规飞行 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 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昆明市文 明观赏红嘴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 一、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主要是指低空慢速、 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类型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 型直升机,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及航天模 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 人热气球,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2024年11月4日0时起至30日24时期间,在昆 明市辖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等4个行政区域内 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 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对于有其他工作保障和应 急作业需求的飞行活动,应当按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 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经南部战区空军或 民航空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依法依规实施飞行。 三,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 井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机关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及维护 四、对违反规定在禁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擅自实施 飞行活动的,相关主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

OCR: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影明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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