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网讯:据中国航协网站消息,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适应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发展,结合销售代理行业发展实际,经中国航协四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国航协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代理资质认可工作,采取新的方式,加强行业自律,提供相关服务。
结合当前改革工作,中国航协同时发布了《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行业自律办法》,对销售代理行业实行自律管理。实施销售代理管理服务改革后,中国航协将于近期发布《中国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人业务规范》和《中国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业务规范》,供申请企业进行自我评估和航空公司选择代理人时采用。申请从事销售代理业务的企业以此规范为标准先行开展自我评估,满足条件的方可向航空公司提出签订销售代理协议要求。航空公司按照民航局相关法规和规章、中国航协客货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规范和本公司的相关要求,对申请成为航空公司销售代理人的企业进行审核,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约,该企业即可认定为销售代理人。
中国航协将建立并通过“中国航协销售代理人综合信息平台” 对与航空公司签订协议的代理企业进行对外发布,同时在平台登载代理企业违法违规、被处理、受表彰以及经营年报信息等综合情况,以此对销售代理行业进行自律管理。航空公司、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可通过该平台实现信息共知共享,从而达到倡导诚实守信经营,并使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的。
民航业内专家韩涛认为,中航协此次停止销售代理资质认可,顺应了目前航空销售渠道多元化、扁平化的趋势。一方面,航空公司能够拓展各种不同类型的机票销售渠道,甚至进行跨行业合作的机票销售模式,而无须再受制于航协资质认可的门槛。代理商可以不通过GDS销售机票,航空公司有望节省相当的GDS使用费。另一方面,取消航协资质认可后,将进一步加快机票代理行业的升级和创新,引入更多销售渠道,对于消费者来说将会享受到更加多样化的机票销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