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首都机场、白云机场以及航基股份陆续发布公告,称收到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取消民航发展基金用于三家上市机场(首都机场、白云机场以及海口美兰机场)返还作企业收入处理政策,从5月29日起设置半年过渡期,之后开始执行政策。
上市机场中,首都机场、白云机场、美兰机场有此返还,而上海机场、深圳机场、厦门空港都没有,航空公司的业绩不受该政策的影响。
由于返还的民航发展基金占公司营收比例不小,政策公布之后,三大上市公司的股价都出现了大幅下滑。截止发稿前,白云机场股价跌停,收盘价为16.63元,而在香港上市的首都机场和航基股份股价分别下跌27.13%和13.6%。
根据白云机场发布的公告,2015-2017年,公司收入中民航发展基金返还数额分别为6.98亿元、7.77亿元、8.37亿元,占当年收入总额的12.42%、12.60%、12.38%。政策公布之后,预计2018年公司收入中民航发展基金返还数额为8亿—8.5亿元。
航基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2015-2017年,民航发展基金返还分别占公司收入的17.37%、17.99%和17.75%。首都机场则在公告中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将对公司未来的收入产生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经过初步预算,2018年收入将会因此减少不超过1.2亿元。
征收民航发展基金的历史由来已久。1990年代,为了提升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和规模,保障安全生产,满足乘客的运输需求,政府开始征收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1992年,机场建设管理费开征之初的标准为每名乘客每次15元。
1995年,为了整顿机场秩序,包括民航局和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发文,统一征收标准,规定国内航班旅客每人次50元、国际和地区(港澳台)航班旅客每人次70元。
2011年1月,民航局和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旅游发展基金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且决定继续保留首都机场、白云机场、美兰机场三家上市机场以机场管理建设费安排补贴作为企业收入的政策,每年补贴额不低于各机场当年机场管理建设费收入的40%。
根据方正证券的研究报告,民航发展基金的实际返还标准为白云机场50%,首都机场和美兰机场分别为48%。
2012年3月,财政部发布《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旅客和航空公司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同时,废止原来对旅客征收的机场建设费以及对航空公司征收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国内航线每名乘客50元,国际和地区航线每名乘客90元(包括20元的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对货运航空、支线航空以及中小机场的补贴,发展通用航空等等。
“2017年白云、首都、美兰机场的民航发展基金返还收入分别为8.37亿、12.21亿、2.61亿,分别占上市公司当期税前利润的38.6%、35.2%、40.2%。若2018年11月底起民航发展基金停止返还,三者短期业绩将受到一定冲击。”天风证券在一份研究报告中表示。
(来源:界面 罗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