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网讯:4月17日,民航局召开通航监管专项督查电视电话会议。民航局副局长李健出席会议并强调,要以自我革命、壮士断腕的精神转变通航管理思路,真正做到“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通过整改,完善通航法规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通航监管机制,切实改进通航监管工作作风,进一步推动我国通用航空产业发展。
会上,民航局综合司通报了通航监管专项督查及问题整改总体进展情况,政法司、运输司、飞标司、适航司、空管办、空管局分别介绍了本单位本部门所负责的问题整改情况,下一步整改工作推进计划以及相关建议。2017年10月下旬至11月,民航局在全系统开展通航监管专项督查,发现通航存在监管过严现象比较普遍、审批办理程序复杂、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以及部分通航企业对规章制度的理解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形成《通航监管专项督查问题清单》,共包含问题182项。通过细化任务分解、倒排时间表、定期跟踪督查等多种整改措施,截至今年3月31日,已完成整改问题115项,完成率达63%。
李健指出,开展通航监管专项督查,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今年两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通航“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目的是为通航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制度环境。目前,通航监管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已取得初步实效,部分通航企业也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对剩下的问题要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务必见到实效。
李健强调,推动通用航空发展要有足够的耐心、恒心和信心,要狠抓通航监管专项督查问题整改,牵准通航“放管服”改革的牛鼻子,持之以恒加以推进。一要通过整改,充分释放通用航空对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巨大潜力。通用航空是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民航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对通航监管过严,导致通航发展的制度性成本畸高,是削弱我国通航竞争力和发展活力的一个关键因素。作为通航产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切实把握通航发展机遇,转变通航管理思路,促进通航产业发展。
二要通过整改,建立一套独立、完整、适用的通航法规标准体系。通航法规标准要遵循“分类管理”的原则,把对“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经营业务与自用业务、载客经营与非载客经营”实施分类管理的原则,贯穿到通航法规标准体系设计的全过程;要突出“以放为主”的导向,能放开的坚决放开,可放可不放的可先放开;要把握好“放管结合”的尺度,对载人经营类通航活动要管到位,对法规存在的空白、模糊之处及时予以健全或明确。
三要通过整改,形成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通航监管机制。要尽快厘清通航监管职责边界,全面梳理明确横向的部门与部门之间、纵向的不同层级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监管事项的检查频率和标准,避免过度监管;要全面优化通航监管流程标准,尽可能减少监管审批事项、简化程序、统一规范;要着力提升通航监管效率,善于借助和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力争在通航管理服务更多领域实现“让群众企业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四要通过整改,切实改进通航监管工作作风。整改工作中要弘扬和践行“忠诚担当的政治品格、严谨科学的专业精神、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敬业奉献的职业操守”当代民航精神,要严谨细致,坚决反对浮躁懈怠,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不守规矩、违法乱纪等行为;要真情服务,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注重换位思考,主动为通航企业排忧解难;要真抓实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以更好的工作作风服务通航发展。
李健最后强调,各通航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发展通航产业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守住规章底线和诚信红线,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确保通航安全、健康发展。民航局将通过构建“企业自律为主、诚信评价为辅”的监管评价体系,加强诚信监管和事后监管,形成安全管理与经济手段联动、规章管理与信用管理并重、行业管理与社会监督兼备的安全监管新格局,通航企业或个人如发生突破规章底线和诚信红线行为,将会受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民航局总飞行师、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局机关各司局,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涉及通航管理工作的全体人员,局属各单位,各通用航空公司、机场公司、空管分局(站)、协会,中航油、中航材、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代表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通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人受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