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网讯:据澎湃新闻消息,中国民用航空局(下简称“民航局”)正在考虑,未来因天气等非承运人原因导致航班取消、延误、提前、航程改变、舱位等级变更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产生的票价差额由旅客和航空公司平摊。
4月11月,澎湃新闻记者从民航局运输司综合业务处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上述消息。
2018年1月,民航局发布《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三节表述称,“因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导致航班取消、延误、提前、航程改变、舱位等级变更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承运人应当在有可利用座位情况下为旅客办理客票改期,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改期费用,产生的票价差额由旅客承担。”
上述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条具体条例,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收到其他意见,认为同种情况下,改签产生的差价应当平摊,“我们也在考虑,到底最后(采用)哪一种方式,现在没有定论。”
不过,他表示,上述情况下的差价费用平摊有一定合理性,下一步有可能会采纳该意见,“其实这也有一定合理性,毕竟这既不是旅客的原因,也不是航空公司的原因,所以下一步有可能会采纳这个意见。”
据了解,前段时间上述规定已完成意见征集,目前正在汇总意见,后面可能仍会有变动。
此外,对于上述潜在性举措,曾任北京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中国民用机场协会秘书长的李小梅则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差价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在国内航空公司之间还没有互相打通,无法完全做到互相签转。
她认为,不论是机场、空域还是整个行业,都要打通。比如原来买的国航航班,因天气等非承运人原因延误或取消后,东航有航班、座位,打通以后就能够改签,“现在这是个大问题,还没有解决,旅客想改签都改签不了。所以我们现在呼吁航空公司之间也要打开,这样其实方便旅客,不然,就很难谈得上价格。”
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目前多家国内航企对于上述情况产生的改签差价,多是由航空公司自身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