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关情况的通告
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公司:
根据民航局《关于实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3534号)的相关要求,现做出如下决定:
一、自1月24日起至4月30日,停止受理阿富汗航空、土库曼航空、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中联航、蒙古国航空、阿尔及利亚航空12月数据达标,但因11月数据不达标,自1月24日起至3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乌兹别克航空11-12月数据达标,但因10月数据不达标,自1月24日起至2月28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二、给予马尔代夫航空、阿塞拜疆航空、印尼苏拉维加亚航空通报批评。
三、首都机场9-12月数据达标,但因4-8月连续五个月数据不达标,自1月24日起至3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浦东机场10-12月数据达标,但因7-9月连续三个月数据不达标,自1月24日起至4月30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在首都机场、浦东机场受限期间,按照航班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可在调减其现有航班后批准新增国际及港澳台航线航班的时刻申请。华北管理局、华东管理局负责实施相应的航班调整工作,并向民航局专文呈报。
四、自2月1日起,恢复受理塔吉克航空、安哥拉航空、俄罗斯安加拉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