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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航空公司早已将延误视作“家常便饭”,而将乘客的意见与批评视作少见多怪、故意找茬,根本意识不到这是对乘客权益的巨大侵犯。
1月16日,山东高院官方微博通报了一个已经审结的案:2016年11月,7位上海老先生组团去塞班,不料四川航空晚点13个小时,而且既不安抚也不致歉还不提供餐饮。老人徐先生上飞机的时候,对川航工作人员朱某提出批评,并用手机拍了对方胸卡。不料,朱某把老人摁倒在地抢手机,之后从老人身上抢走护照,注销了他的登机资格,还报警称徐先生暴力冲击航空器。
事情最终闹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航空公司赔偿徐先生8343元,赔偿其他6人5973元。
犹记得,去年4月,美联航暴力拖拽乘客一事曾引发广泛关注。而川航这起事件,发生时间更早(2016年11月),只是事态未明也没有曝光而已。
因为这次冲突,涉事老人们不仅被叫到了派出所,塞班之旅也泡汤了,交了的旅游费用也打了水漂,想想都心塞。
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这样粗暴地对待一个年过六旬老人,让人大跌眼镜。退一步说,即使老人言辞激烈,抛开服务行业从业者的职业身份,也不该突破为人处世的底线。
故而,抢手机、摁倒、不让登机等举动,检验涉事人员的人品。可看川航的后续处理,涉事人员的强势似乎也其来有自:事件发生后,川航方面不给老人们安排后续登机,答应赔偿不履行……一年多以来,老人们为了赔偿事宜不停奔波。
其强势的原因不好说,但联想到很多现实情形,这不由得让人揣测:现实中,由于飞机延误长期大面积存在,很多航空公司早已将其视作“家常便饭”。而对待乘客的意见与批评,经常会视其为少见多怪、故意找茬,根本意识不到这是对乘客权益的巨大侵犯。而有效的维权与诉讼,往往耗时耗力,赔偿又少得可怜,一般人只能是自己生生闷气。恶性循环之下,一些航空公司愈发傲娇。
对比之下,一直以来,欧盟对航班晚点的规定比较严苛,规定如果飞机比预定时间晚到了3个小时以上,即使已到达目的地,依然可以要求最高达600欧元的补偿。而在一些国家,一旦发生诉讼,航空公司败诉的话,乘客拿到的补偿更可观。
而该事件最后虽闹到了法庭,川航也只不过是被判赔偿7位老人旅行团的团费。固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法院如此判决无可厚非,但低标准的赔偿事实上并不足以让相关航空公司感到肉疼。从维护航空乘客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一个案仍然有不少遗憾。
(来源:《新京报》 二号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