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关情况的通告
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公司:
根据民航局《关于实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3534号)的相关要求,现做出如下决定:
一、自10月3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停止受理塔吉克航空、泰国东方航空、安哥拉航空、俄罗斯安加拉航空、泰国亚洲大西洋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蒙古匈奴航空、阿富汗航空、土库曼航空、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阿尔及利亚航空9月数据达标,但因8月数据不达标,自10月31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吉尔吉斯斯坦玛纳斯航空8-9月数据达标,但因7月数据不达标,自10月31日起至11月30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二、给予河北航空、北部湾航空、深圳航空,塔吉克航空、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蒙古匈奴航空、伊拉克航空、俄罗斯环球航空、安哥拉航空、墨西哥航空、阿塞拜疆航空、俄罗斯安加拉航空、阿富汗航空、阿联酋阿拉比亚航空通报批评。
三、首都机场9月数据达标,但因4-8月连续五个月数据不达标,自10月3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浦东机场7-9月连续三个月数据未达标,同时因2-5月份连续四个月数据不达标,自10月3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在首都机场、浦东机场受限期间,按照航班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可在调减其现有航班后批准新增国际及港澳台航线航班的时刻申请。华北管理局、华东管理局负责实施相应的航班调整工作,并向民航局专文呈报。
四、福州机场、厦门机场因9月份数据不达标,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运输司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