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民航局官网10月23日的消息,中国民用航空局与美国联邦航空局《适航实施程序》,在美、中双方分别于2017年9月28日和2017年10月17日签署后,于2017年10月17日正式生效。
该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促进航空安全协定》制定,实现了两国民用航空产品的全面对等互认,内容涵盖适航审定在设计批准、生产监督活动、出口适航批准、设计批准证后活动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合作。该协议的签署为两国民航当局更深入和广泛的合作奠定了基础,也为两国民用航空产品的交流和工业部门的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双边环境。
适航,是一个重要的航空术语,是指航空器及其部件能在预期的环境中及限制条件下安全飞行的固有品质,是构成国家航空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保证飞行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行业发展,适航是民机进入市场的通行证。
民用飞机投入市场都要经过适航取证,确保飞机满足按公众要求制定的可接受的最低安全标准(适航标准),飞机必须按照适航要求进行设计,必须有合适的体系保证飞机的设计满足适航要求;申请方必须用计算、分析、检查、试验等方式向局方表明其飞机符合适航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只有经过适航审定和验证并取得适航合格证的产品才能进入市场。因此,如果一款飞机没有获得一国民航管理部门的适航颁证,是无法进入其市场的。中美航空局《适航实施程序》的签署,对国产民机进入美国市场、提升国际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