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0月11日),保监会针对渤海人寿的公司治理问题下发监管函。经保监会核查,渤海人寿在股东股权、“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机制、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渤海人寿,保监会表示应当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在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明确具体时间和措施,确保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同时,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渤海人寿直接或间接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上述六个月期满之日起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来源:中国网)
海航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