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公布8月份航班正常管理情况

关于落实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关情况的通告

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公司:

根据民航局《关于实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3534号)的相关要求,现做出如下决定:

一、自9月25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蒙古匈奴航空、阿富汗航空、土库曼航空、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阿尔及利亚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吉尔吉斯斯坦玛纳斯航空8月数据达标,但因7月数据不达标,自9月25日起至11月30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二、给予河北航空、深圳航空、中联航,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巴基斯坦航空、蒙古匈奴航空、日本捷星航空、伊朗航空、西班牙伊比利亚航空、伊拉克航空、俄罗斯环球航空、埃及休闲航空、俄罗斯安加拉航空、阿富汗航空、阿联酋阿拉比亚航空通报批评。

三、首都机场因4-8月连续五个月数据不达标,自9月25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浦东机场7-8月连续两个月数据未达标,同时因2-5月份连续四个月数据不达标,自9月25日起至12月31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在首都机场、浦东机场受限期间,按照航班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可在调减其现有航班后批准新增国际及港澳台航线航班的时刻申请。华北管理局、华东管理局负责实施相应的航班调整工作,并向民航局专文呈报。

四、杭州机场因8月份数据不达标,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运 输 司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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