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协发布第第四批旅客黑名单,14人出行受限

10月31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发布了第四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14名旅客因为在今年4月29日-5月28日期间发生了乘机不文明行为而被记录在案,相关记录期限均为两年。

记者注意到,和以往发布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名单相比,此次被记录的不文明旅客有相当多是对民航一线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或殴打的。如4月29日乘坐MU2224航班的张某,因自身原因迟到而未能办理值机手续,却殴打工作人员。5月2日乘坐DR6556航班的刘某在安检时被查出在腰部藏匿了打火机,在违反民航安全规定的情况下,仍然与安检员发生争执并强抢安检员的工作证。5月8日乘坐MU5358航班出行的钟某因自身原因未赶上航班,先是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进而在综合服务柜台抓伤工作人员。5月10日乘坐9C8595次航班的张某对自己拉杆箱需要办理托运而不满,辱骂地服工作人员。5月10日艾某在深圳机场52号登机口更是在民警带离其他人员时妨碍民警执行公务……

上述旅客皆因自身的不文明行为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理,并均被记录不文明行为两年。

除此之外,第四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还包括冲击安检通道,破坏机场设备,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以及将飞机上的救生衣据为己有的。性质特别严重的是,5月1日,3名搭乘3U8182次航班的旅客在多个环节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其在乘坐航班过程中,与乘务员因服务问题发生争执,在机上用手机摄像“维权”,要求书面道歉未果,落地后仍在廊桥、登机门外纠缠川航代办及乘务员,阻拦乘务员登机执飞下个航班。机场派出所民警到场后,仍拒绝离开现场,阻挠其他旅客登机,造成近百人围观。他们也因此均被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同时也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其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均为二年。

今年2月1日,中国航协依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其定期从民航局获取不文明行为旅客信息,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单位告知记录信息。截至目前,中国航协已经发布了4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名单,共有42名旅客上榜。

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第四批)

1. 2016年4月29日,张某乘坐MU2224次航班,因自身原因迟到未能办理值机手续,殴打工作人员。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2. 2016年5月1日,李某、张某、路某三人乘坐3U8182次航班,在乘坐航班过程中,与乘务员因服务问题发生争执,在机上用手机摄像“维权”,要求书面道歉未果,落地后仍在廊桥、登机门外纠缠川航代办及乘务员,阻拦乘务员登机执飞下个航班。机场派出所民警到场后,仍拒绝离开现场,阻挠其他旅客登机,造成近百人围观,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三名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3. 2016年5月2日,刘某乘坐DR6556次航班,在经过安检时被查出在腰部藏匿打火机,与安检员发生争执并强抢安检员夏某的工作证,造成安检现场秩序混乱,扰乱了机场正常的安检工作秩序。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4. 2016年5月8日,钟某乘坐MU5358次航班,因自身原因未赶上航班,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影响其他排队旅客正常登机,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后又在综合服务柜台处和工作人员理论时,抓伤工作人员。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5. 2016年5月10日,单某冲击安检通道,扰乱公共秩序,被民警强行带回查处。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6. 2016年5月10日,张某乘坐9C8595次航班,登机时,因自己拉杆箱需要办理托运而产生不满情绪,辱骂地服工作人员并用手阻拦其他旅客登机,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7. 2016年5月10日,王某因航班延误,在深圳机场52号登机口脚踢值机柜台,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8. 2016年5月10日,艾某因航班延误,在深圳机场52号登机口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并在民警带离其他人员时妨碍民警执行公务。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9. 2016年5月18日,郭某乘坐GS7623次航班,在安检过程中,因携带的一大瓶散装液体蜂蜜不符合安检要求,与安检人员发生争执,不配合安检人员工作,扰乱安检现场秩序,导致安检通道关闭。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0. 2016年5月18日,范某乘坐CA4551次航班,在飞机降落过程中将自己座位下的救生衣取出并放入自己的背包内据为己有。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1. 2016年5月25日,李某在西部航空售票柜台前,因晚到无法办理值机手续,且其机票无法改签,在柜台前大吵大闹,并扬言要炸机场。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3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12. 2016年5月28日,徐某乘坐KN2371次航班,在石家庄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谎称包内有炸弹。对该违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处理。根据《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该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

(来源:中航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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