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9日,徐州市公安局观音机场警方,对一名私藏火柴登机并在飞机上吸烟的违法嫌疑人,处以3000元人民币罚款,并取消其登机资格。
1月8日上午10时许,观音机场公安分局候机楼派出所接到报警,3U833次航班机组工作人员发现了一起乘客飞机上吸烟情况。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后,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带到候机楼派出所进行询问、审查。
经了解,嫌疑人蒋某,男,32岁,四川资中县人。1月8日上午6时许,蒋某在成都乘坐飞机准备前往目的地大连。上午9时许,飞机暂停在徐州观音机场。蒋某在观音机场短暂等待中,先用随身携带的火柴,在机场吸烟室内吸烟。谁知,蒋某还没抽上两口,机场提示音要求前往大连旅客登机。烟瘾难耐的蒋某,上了飞机后,径直钻进了机上卫生间,继续吞云吐雾,没想到很快被机组工作人员发现。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蒋某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同时机场安检部门取消其登机资格。据了解,我国民航安全保卫规则规定,目前所有飞机航班全部禁烟,包括起飞与着落整个飞行过程均不能吸烟,甚至整个停机坪包括跑道范围内都是严禁烟火的。机场警方同时提醒乘客:乘机时不允许出现在航空器上吸烟、使用火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严重影响空防安全的违法行为,违者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况严重还应处以刑事责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