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审议通过《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工作方案》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2016年12月24日,民航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正霖主持召开民航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提升通用航空服务能力工作方案》。下一步,民航局将印发上述方案并正式实施。

会议指出,通用航空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当前,我国通用航空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航空消费需求差距较大。要紧紧围绕“让通用航空器飞起来,让飞行爱好者热起来”的发展愿景,深化通用航空改革工作,实现通用航空管理从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从行业行为向社会行为转变,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为主要改革手段,支持地方政府兴办通用航空业,支持民营资本投资运营通用航空,形成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整体合力。

会议明确,要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创新思维与法治思维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实现到2020年底,建成500个通用机场、运行5000架通用飞机、年飞行200万小时、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通用航空企业的发展目标,并建立与通用航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区别于运输航空的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建成功能齐全、服务规范、类型广泛的通用航空服务体系的改革目标。围绕此目标,要完成以下5项重点任务:一要创新通用航空发展政策。系统修订法律规章,降低经营性通航企业许可和审定门槛,降低通用航空器引进门槛,启动通用航空管理系统,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对通用航空安全、运营、通用航空机场和通用航空器适航审定实施分类管理,简化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二要提升通用航空保障能力。完善通用航空机场建设标准,简化通用机场审批程序;完善财经政策,支持支线机场建设通用航空设施,开展通用航空业务,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通用机场,加快固定运营基地、飞行服务站建设,加大气象服务、导航监视等保障服务的公共投入力度;推广应用北斗导航、广播式自动监视等新技术。三要改善通用航空运行环境。简化飞行计划申请审批报备程序,建立应急救助飞行计划审批绿色通道,制定发布目视飞行航空图,规范公务机及其他通用航空作业使用机场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四要拓展通用航空服务领域,分类推进交通通勤、航空旅游、医疗救护、低空飞行服务等试点工作。五要改进通用航空监管模式,建立支持性通用航空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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