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航班因突发事件未上报局方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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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网讯:12月21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发《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11月5日,南航CZ336航班(奥克兰-广州),起飞后出现紧急事件,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事后未按规章要求电话报告所属地监管局。

中南局认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南局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号)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警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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