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理事长李江民17日表示,自《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签订以来,飞行员有序流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相关矛盾得到缓解。
在中航协召开的飞行员有序流动监督协调委员会扩大会议上,李江民表示,《公约》保证了飞行员有序流动。据统计,2015年各航空公司飞行员实际流动311人,是飞行员流动最多的一年,为以往5年平均流动人数的191%,分别比2013年和2014年增加70%和22%。
2014年11月,由中航协和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牵头,国内多家客运和货运航空公司签署了《航空公司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公约》对飞行员的流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要求,除控股公司之间的内部调动外,各公司飞行员流出幅度原则上不超过1%。目前签约航空公司已达到53家。
李江民表示,《公约》的实施让大多数飞行员进入有序流动。2010年至2014年,在每年总流动人数中,协商流动和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流动的人数各占一半, 2012年和2013年协商流动占比甚至还低于50%。2015年这一情况发生了转变,在实际流动的311人中,协商流动的为241人,占77.5%。
他表示,以往飞行员流动中积累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公约》实施以来,航空公司和飞行员有了可以参照或执行的规则,诉讼和仲裁的飞行员明显减少,使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和公司内部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
“目前除几个公司要求流动人数仍较集中外,多数公司要求流动人数与公司可承受幅度基本上处于平衡状态。”他说。
中航协理事长李军表示,下一步中航协将继续引导尚未入约的航空公司加入《公约》,并携手航空公司研究建立飞行员人才流动库的可能性。(新华网 樊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