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机场气候志》通过验收审核

中国民用航空网通讯员郭亮、李锟讯:3月27日,民航华北局气象处副处长林兵带队,由华北空管局、内蒙古监管局以及内蒙古机场集团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莅临乌兰浩特机场开展《机场气候志》评审工作。

评审期间,机场气候志编写人员首先对机场气候志的编写背景、过程与方法等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充分展示了机场气候志的内容与特色,随后,专家组对机场的气候志进行了严格审阅,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经过为期一天的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乌兰浩特机场气候志内容全面、数据详实,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016.7—2008民用航空气象:气候资料整编与分析》的要求,通过审核。  

《乌兰浩特机场气候志》以民航局颁布的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气象第7部分-气候资料整编与分析》为准则,以2013至2017年的乌兰浩特机场气象观测数据为基础,自2017年2月开始之初,乌兰浩特机就对此次《气候志》编写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编写小组,并多次听取编写进展情况,并对编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及时协调解决。

编撰《机场气候志》不仅有利于航空气象工作者温故而知新,也有利于新招人员尽快掌握机场天气特点,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同时也为空中交通管制员、各航空公司有关航务人员、飞行员等了解乌兰浩特机场气候特点和气候规律提供参考。此次顺利通过审核,标志着本场气象工作资料的进一步完善,对提升机场综合保障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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