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网讯:近日,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对北京美邦航空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你单位在2016年10月20日杨东川总飞行师职责偏离期到期后未按规定申请,且未停止运行。
上述行为违反了CCAR-135第7条(g)款规定,现依据CCAR-135第515条(a)款(1)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
美邦航空是一家国际化公务航空公司,具备民用航空所需的各类资质,成立于2013年。注册在北京,主运营基地设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并将在全国主要城市及空港设立分公司及运行保障基地。主要开展航空器托管、包机飞行、通勤飞行、空中体验、航空地面固定设施建设、医疗转运、空中作业、航空培训等业务。
美邦航空湾流G200公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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