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航班正常管理措施有关情况的通告
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公司:
根据民航局《关于实施2017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3534号)的相关要求,现做出如下决定:
1.自5月1日起,取消南方航空北京至长春CZ6142的航班时刻。
2.给予红土航空、福州航空、昆明航空通报批评。
3.三亚机场、海口机场、浦东机场因2月份数据不达标,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4.自4月1日起,恢复受理乌鲁木齐机场、浦东机场和虹桥机场的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民航局运输司
2017年3月27日